競委會研究發現 舊樓維修存操縱投標行為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5/24 12:06

最後更新: 2016/05/24 15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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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爭事務委員會署理高級行政總監畢仲明(左);競爭事務委員會 首席經濟師畢奕廉(右)(張美琪攝)

競爭事務委員會研究住宅樓宇翻新及維修市場,就過往約500個工程項目的保密招標記錄,進行兩項互補的篩選分析:第1項顯示,顧問與承建商或不同承建商一起競投相同項目的次數,多於他們各自獨立決定參與投標的預期次數;而第2項則顯示,當承建商看來與顧問有關聯、或承建商之間有關聯,其中標機會亦較大。

此外,競委會亦發現,顧問投標模式似乎經常偏離其成本,與「在有競爭環境下成本與投標價格應成正比」的情況不符。

競委會的篩選分析結果,與公眾近年認為此市場存在操縱投標的想法吻合。

不過,競委會指出,單憑上述行為不能證明合謀行為確實曾發生,倘競委會在近期數據發現與這次市場研究類似的跡象,則很可能會展開進一步調查。

就顧問服務投標價的分佈,競委會邀請了業內專家估算規模最少的工程顧問費用的最低成本,惟根據競委會分析200個顧問超標紀錄,超過65%顧問招標價低於專家估算數字,競委會質疑顧問為贏得項目而以超低價入標,然後將維修翻新工程判予特定承建商而從中得益。

競爭事務委員會署理高級行政總監畢仲明指出,在《競爭條例》生效後,收到超過1000宗投訴及查詢,當中相當多與圍標有關,其中最多的涉樓宇維修。

競爭事務委員會首席經濟師畢奕廉強調,篩選能偵測看來與競爭不符的行為模式,能顯示競爭事務當局應審視的範疇,但不能獨立證明違法行為確實存在,而一旦有其他證據,最初基於篩選結果產生的懷疑有可能被推翻。